税务专栏|新法月读(2022年2月刊)
文 | 稼轩律师 张旖潇、刘佳莹预计预览时间: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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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2A版的通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摘要
1. 2022年1月20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共同印发《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该《公告》系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第18号)第十条规定,就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进行明确规定。
2. 2022年1月26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共同印发《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
该《公告》为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有关税收政策。
该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降低基础设施REITs发行过程中的税务成本,提高原始权益人的现金流动性,进而推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稳步发展。
3. 2022年1月29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共同印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该《公告》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将部分《通知》及《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4. 2022年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该《公告》系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
5. 2022年2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共同印发《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该《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特别规定。
6. 2022年2月1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与税务总局共同印发《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就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调整。
7. 2022年2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2A版的通知》
2022年,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进行了同步转版,结合进出口税则及海关商品编码等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2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
8. 2022年2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共同印发《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该《公告》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将延续执行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款项,从企业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
注:本次整理期间为2022年1月20日—2022年2月28日, 上述为各文件的主要内容摘述,文件全文详见附件加“阅读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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